呆萌可爱的“猫头鹰”被救,竟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近日
蓉江新区警民联手
成功救助了一只呆萌可爱的“猫头鹰”
经仔细检查对比
最终确定这只可爱的“猫头鹰”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9月23日,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潭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变电站旁发现一只受伤疑似“鹰”的野生动物,请求帮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上前对该鸟进行查看,发现该鸟喙部较短,鼻孔圆形,羽毛呈棕褐色,初步判断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其撞击变电站护网被困,随后挣脱受伤掉落。经对该“红隼”全面检查,未见明显外伤,但其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飞行。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内找来食物和水进行喂养照顾。与此同时,第一时间联系了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对该鸟情况进行查看,区农业农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鸟确认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待进行进一步治疗恢复健康后将放归大自然。
红隼(sun)
红隼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在我国北部繁殖的群种为夏候鸟,栖息于山地森林、森林苔原、地山丘陵、草原、旷野、森林平原、山区植物稀疏的混合林、开垦耕地、旷野灌丛草地、林缘、林间空地、疏林和有稀疏树木生长的旷野、河谷和农田地区。该物种分布范围广,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分布区域或波动范围小于20000平方公里,栖息地质量,种群规模,分布区域碎片化),种群数量趋势稳定,因此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
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爱心群众爱鸟行为值得提倡与学习,警方也在此呼吁广大群众,遇到类似情况,要积极和公安部门或林业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正规的救助和保护,切勿私自捕获、猎杀、贩卖或食用,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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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区公安分局
编 辑:钟 燕
校 对:黄 华
责任编辑:谢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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